一、培养目标
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结合本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特点,阐明本学科对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团队合作、科学思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等方面的要求,体现本学科在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的理念和特色。各学科在修订不同层次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时,必须准确定位,明确表达本学科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二、研究方向
具体见各学科。
三、学习年限
(一)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学期; 最长在校年限不超过4年(含休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课程学习时间为1学年;最长在校年限不超过5年(含休学)。
(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课程学习时间1学期; 最长在校年限不超过6年(含休学); 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者学习年限为5年(含硕士期间2年),在校最长年限为7年(含休学)。
(三)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具体依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执行.
(四)对于超过规定培养年限的学生经通知学院、导师及本人后,自动取消学籍。
四、培养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制。可由导师提名邀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校内外副高以上职称或有硕士指导经验的专家2-3人组成指导小组。导师(或导师组)负责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必修环节和加强对其学位论文的指导,硕士研究生培养坚持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工作并重的原则。
(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指子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对每位博士研究生都必须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该生的导师为组长,另有3-5名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制点实施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督促博士研究生接时完成必修环节,指导和检杏地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博士研究生培养应着重培养博士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课程和学分要求
(一)课程
1.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和选修课构成。 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由公共课和专业式础课组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由公共课,学科通开课和专业基础课组成。
2.研究生课程讲课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32学时计1学分。研究生的学位课成绩70分(外语60分)为合格,选修课成绩60分为合格。课程学时只用课内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验、上机等)。选修课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2学时。
3.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除实习、实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可采用考查方式进行考核外,其他课程应采取考试方式。 学位课必须进行笔试。研究生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实验报告、文献阅读、课堂讨论、作业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
4.外语课可申请免修。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修外语:
(1)新托福成绩不低于70分(成绩取得的时间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方为有效);
(2)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成绩取得的时间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方为有效);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通过(成绩取得的时间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方为有效);
(4)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统考成绩在70分(含)以上;
(5)大学本科期间(第二专业除外)所学专业为英语或外国语言文学,并获得文学学位,或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符合以上免修条件的同学必须出示相应成绩证明原件,成绩取得的时间以证书填发时间为准。 获得免修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各类研究生课程体系
表1 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构成
课程类型 |
课程性质 |
课程 |
备注 |
学位课 |
公共课 |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
5学分 |
2)第一外国语,2学分 |
3)科技论文写作讲座,1学分 |
专业基础课 |
1)学科研究进展,2学分 |
4学分 |
2)学院内按一级学科或跨一级学科设置的专业基础类课程,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2学分 |
选修课(1-2门) |
专业选修课 |
学院内按一级学科或跨学科设置的专业类课程 |
≥2学分 |
任选课 |
在导师指导下任选跨学科、跨门类课程 |
补修课程 |
凡跨一级学科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本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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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构成
课程类型 |
课程性质 |
课程 |
备注 |
学位课 |
公共课 |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
6学分 |
2)第一外国语,3学分 |
3)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
学科通开课 |
学科研究进展,2学分其他课程在给定的目录中选定 |
≥8学分 |
专业基础课 |
学院内按一级学科或跨学科设置的专业基础类课程 |
选修课(4-10门) |
专业选修课 |
学院内按一级学科或跨学科设置的专业选修课 |
工学、理学、农学≥8学分 |
任选课 |
在导师指导下选修跨学科、跨门类课程(≤4学分) |
补修课 |
同等学历或跨专业学生补修相关专业本科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
≤4学分 |